【本報訊】港鐵近年事故不斷,服務表現難以令市民「收貨」。去年港鐵發生8宗嚴重延誤事故,需按機制罰款1,500萬元,該金額比去年罰8,650萬元減少約82%,罰款將撥作提供車費優惠。
根據服務表現安排,港鐵每宗延誤列車服務達31分鐘或以上的事故,若事故成因與港鐵有關,港鐵將被政府按每宗事故的延誤時間長短來計算罰款額。此外,根據分享利潤機制,港鐵每年需從基本業務中的利潤中,抽取部分利潤來回饋乘客,連同事故罰款在內,該兩筆金額會用作提供0.3%車費折扣優惠,為期最少6個月。
港鐵表示,去年1月至12月仍錄得8宗31分鐘或以上的服務延誤,初步確認成因與港鐵有關,每宗事故所需被罰款100萬至500萬元不等,全年計合共被罰款1,500萬元。
另外,港鐵去年基本業務利潤錄得43.81億元,由於該金額少於50億元,按照分享利潤機制,港鐵今年毋須從相關利潤中撥款作車費優惠回饋乘客,是該機制自2013年引入以來,港鐵首次不用「回水」。換言之,今年只有1,500萬元的罰款,需撥作提供車費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