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5名非法勞工,包括兩名越南籍、兩名巴基斯坦籍及一名印度籍人士,其中4人持「行街紙」,早前工作期間被入境處人員拘捕,他們於上周五(2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接受僱傭工作。他們承認控罪,各被判監禁15個月至15個月零兩星期。
其中兩名越南籍男子(俱34歲)於本月24日被捕,當時他們在大角咀一餐廳從事洗碗工作,其中一人出示了「行街紙」,及後的調查發現他為免遣返聲請人士。另有一名印度籍男子及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子(分別26及51歲),則於本月23日在機場貨運站被捕,他們分別從事包裝及搬運工作。兩人均為持「行街紙」免遣返聲請人士。另一名27歲巴基斯坦籍男子則於本月在葵涌一菜檔被捕,當時他正在從事搬運工作,該名男子向入境處人員出示了「行街紙」,及後的調查發現他同為免遣返聲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