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宣誓前須答10問題

宣誓當然必須是真誠。正如誓詞中必定有這句:真確無訛。譬如一對新人在監誓人面前訂下婚約,彼此承認及承諾對方是唯一合法夫妻,符合香港法律規定一夫一妻制。倘有隱瞞不符合婚誓事實,便有可能涉嫌觸犯欺詐罪行,不但婚約無效,並且涉嫌發假誓,及可能被追究刑責。

同理,當《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條例》通過及實施後,現任區議員必須進行宣誓,才可繼續擔任區議員。但每位區議員面對莊嚴的宣誓,必須想清想楚參政參選經歷和當選區議員後言行,是否符合誓詞要求?有否違反和牴觸誓詞莊嚴而明確的法定要求?因為作出宣誓不單只是向政府及全港市民承諾未來的事及言行,也包括作出的承諾內容有否隱瞞過去的真相及實情,而這些事實都是有過往宣誓人的行徑軌迹證明所作誓詞是否「真確無訛」?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為免現任區議員觸犯發假誓及發表虛假聲明的罪行,請宣誓者想清楚。

俗語說勉強無幸福,「無咁大個頭唔好戴咁大頂帽」,市民會問誓者10個問題:一、為何竟紀念香港被英國霸佔180年的國恥?二、為何抹黑國家把新冠肺炎稱為「武漢肺炎」?三、為何還要參加35+攬炒行動,並聯結成議會陣線?四、為甚麼要公然違反禁聚令搞「公投」偷步初選?五、為甚麼在2020年6月30日晚上於金鐘集會反對《港區國安法》?六、為甚麼用區議員名義聯署反對《港區國安法》及發表反對聲明?七、為甚麼利用區議會會議平台追究所謂「警暴」、肆意抹黑警隊、公開凌辱警方出席區議會的代表?八、為甚麼要削減滅罪委員會每年正常申請辦滅罪活動九成撥款?九、為甚麼唱「港獨」歌及叫「光時」的「港獨」口號?十、為甚麼仍大倡「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反政府暴亂口號和目標?

所有港人都希望區議員清楚解釋後才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