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反對派議員過去多年拉布成風,立法會通過修改《議事規則》,當議員作出極不檢點的行為,可被罰「停賽」最少一星期等。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日通過《內務守則》相應的修訂,旨在與《議事規則》達成一致性。
因應《議事規則》作出第一批修訂,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提交《內務守則》相應的修訂建議。他指均屬技術修訂,旨在令《內務守則》與《議事規則》的相關條文達成一致。內務委員會在無人反對下,批准修訂,即時生效。
當中涵蓋《內務守則》的7項條文,包括配合引入「停賽制度」、訂立辯論時限及縮減議員發言時間、完善立法會辯論中止待續程序、防止可能出現濫用程序的情況,同時訂明在新會期的委員會主席選出前,上年度主席有權處理一般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