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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吉道大宅外官地僭建磚牆 地政處令月底前拆卸
山頂盧吉道27號大宅列為一級歷史建築物。
【本報訊】盧吉道27號大宅於2017年獲評為一級歷史建築,大宅於今年1月獲批准擴建。早前有團體指,大宅業主擬向地政總署申請租用大宅外的政府土地作為通道及花園,而近日大宅外的通道被發現加建白色磚牆,並將大閘髹上白色。地政處回應指,確認有人於未批租政府土地的石牆上加建白色磚牆,已要求佔用人於本月31日之前停止佔用政府土地。
團體憂成先例 變相鼓勵僭建
美麗香港聯盟項目經理陳嘉文表示,該通道平日有不少公眾人士經過,從該處可俯視維港景色,惟有人自作主張加建白色磚牆,明顯漠視政府程序及公眾利益。她指,業主已向地政總署申請租用大宅外的政府土地作為通道及花園,她擔心若署方批准有關申請,業主未來會加建建築物,達致不可控的局面。她稱,憂慮此事會成先例,變相鼓勵私人業主在政府土地加建構築物,認為署方應重新審視業主早前就短期租約的申請。
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回應指,已於3月23日到連接盧吉道27號私人地段外的通道視察,發現有人於未批租政府土地的石牆上加建白色磚牆,並根據香港法例第28章《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在上述白色磚牆張貼通知,飭令佔用人於3月31日之前停止佔用政府土地,否則將採取進一步土地管制行動。至於有關短期租約申請,地政處正按既定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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