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內部調查 疑用虛假供詞 地署前助理經理被控

【本報訊】地政總署一名退休助理經理於在職期間進行內部調查時,疑使用一份由另一名同事作出、並載有虛假要項陳述的書面供詞,以誤導地政總署,他前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已獲准保釋,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61歲被告林之威,案發時為地政總署助理經理,獲派駐該署的九龍、荃灣及葵青寮屋管制辦事處工作。根據規定,助理經理及寮屋管制主任的上班時間為早上8時30分,而前線員工包括技工則於早上8時開始工作,寮屋管制主任須輪流值早班,於早上7時45分報到以監督前線員工值勤,並可申領逾時工作「補鐘」。

涉事主任被指多領補鐘

地政總署於2019年8月初接獲投訴,指一名寮屋管制主任有兩天在沒有值早班的日子申領逾時工作「補鐘」,而林獲指派進行內部調查。但他在同年的8月20日,卻涉嫌使用一份載有虛假陳述的書面供詞,誤導地政總署,指有技工在涉事的兩日中,在辦公室見過該名接受內部調查的寮屋管制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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