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關鍵在於自尊自強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120年前,滿清政府在西方列強槍炮之下簽署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總共賠償4.5億両白銀,平均每個中國人攤派一両。中國人對這段屈辱歷史固然無法忘懷,而西方列強則似乎相當自豪,總想重溫舊夢。近日歐盟、英國、美國和加拿大先後就新疆問題制裁中國,澳洲和新西蘭則拍手叫好,大有一擁而上、重演八國聯軍攻打北京之勢。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如此回應:「今天的中國不是伊拉克,不是利比亞,也不是敍利亞,更不是120年前的中國。外國列強架起幾門大炮就能打開中國大門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是的,時代不同了,現在的中國已不是滿清時代的中國,再也不可能任人宰割。這些西方國家也知道無法再用槍炮征服中國,只好以制裁這種無聊的小動作來展示自己的傲慢與偏見。但可笑的是,當他們被中方反制後,竟氣急敗壞,指中國以制裁懲罰言論自由,破壞基本價值觀及原則云云。原來,所謂的言論自由、基本價值觀等等,都是西方說了算,他們可以制裁別人,別人不能反制,這不僅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更是赤裸裸的強盜邏輯。

正是在赤裸裸的雙重標準和強盜邏輯之下,香港反修例暴亂被稱為「爭取民主」,暴徒被封為「民主鬥士」;而美國國會山莊的一幕則被稱為「暴亂」甚至「叛亂」,數百名參與者被速捕速告。近日英國多個城市發生暴力示威,倫敦當局態度強硬,揚言絕不容忍少數人的暴亂行為。大家不妨想像一下,如果相同的場面出現在香港,英國會有甚麼反應?西方社會又有甚麼反應?

過去100多年的歷史告訴中國人,落後就要捱打,只有國家強大,民族才有尊嚴。正如清代思想家龔自珍所說:「士皆知恥,則國家永無恥矣;士不知恥,則國之大恥。」中國要衝破西方圍堵,關鍵在於自尊自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