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建築工人承認屢次在大學、港鐵站等地方嚇唬年輕女子,指她們的背部有蟲或蟑螂,藉口幫助「拍蟲」而伺機非禮她們,有時更順手牽羊偷竊她們的財物。他被捕後透露,他一直有非禮女子的想法,因不能自控而犯案,事後會有成就及滿足感。他昨天在區院承認7項非禮及3項盜竊共10項控罪,涉及7名受害人。法官下令將被告還押至4月22日判刑,期間會索閱其背景及心理報告。
被告張偉雄承認7項非禮及3項盜竊罪,指他於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間,分別在香港中文大學、港鐵大學站、旺角站、恆安站及上水石湖墟遊樂場,先後非禮7名女子,她們年齡介乎16至28歲,並偷竊其中3名女子的錢包和其他財物。控方指,被告過往有相類的案底,今次亦是在感化期間犯事。辯方表示被告願賠償事主的損失。
案情顯示,當案中7名女事主分別在案發地點行走或下樓梯時,被告接近她們,先拍她們的膊頭,向她們表示有蟑螂或蟲在她們身上,並指自己可協助她們拍走蟲子。在取得她們同意後,被告先是捉起她們的衣服搖晃一會後,又稱蟲子跌落到她們的衣服內,要求女子脫掉外套及放下袋子。被告這時便乘機把手伸進女事主的背部,觸摸女事主的背部,又曾解開部分女事主的胸圍扣,及碰到部分女事主的胸部。當女事主察覺有異,質問被告是否騙人時,他便離開,而女事主其後並無發現身上有蟲,其中3名女事主更發現遺失錢包和其他財物。
被告於2020年2月被捕,警誡下稱「阿Sir,畀次機會啊,我一時鹹濕同控制唔到自己,摸佢背同偷袋」。被告及後在警誡會面中承認干犯多次非禮,稱犯案後有成就感,因事主會就他幫助拍蟲而感謝他。他有時會從女朋友家離開,或前往女朋友家時犯事,而他不能控制自己,因非禮的想法一直出現,他干犯非禮後會有滿足感。案件編號:DCCC 59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