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檢討香港電台(港台)的管治及管理專責小組(專責小組),上月發表報告狠批港台欠缺清晰的編輯問責制度,高級管理層欠缺有效監察及參與。有議員昨在立法會大會上斥港台行政措施改革至今沒有任何詳情及明確時間表,認為未能回應社會,又指港台管理層問責意識薄弱,認為需修改《香港電台約章》的缺失之處。惟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指港台並非定位出錯,而是履行《約章》出現問題。對此,有議員則指,倘若港台未能在一段時間內改善就應「摺埋」。
議員容海恩認為,政府需要就改革交代詳情及目標,商經局亦應加強監管港台的角色。議員柯創盛則狠批港台沒有劃分編輯人員權責、問責意識薄弱。另議員廖長江則指,港台部分節目偏頗,質疑港台定位有問題,指《約章》在2010年公布,認為在社會政治及環境變化下,改革港台的行政措施未能回應社會,局方應重新考慮港台定位及修改《約章》。
邱回應指,港台不是定位有問題,而是港台履約的問題,故認為毋須修改《約章》。又指港台已開始優化編輯管理及改善處理投訴機制,現階段引入了新編輯會議,由處長及高層組成,會跟進部分對港台的意見,亦有跟進通訊局的投訴,港台也應考慮並按照檢討報告內容提出工作進度表。
勞工界議員陸頌雄則認為,政府應為港台改革定下時間表,倘若港台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改善就應該「摺埋」。他指出,港台花十億元公帑卻未有履行公共廣播機構的責任,反觀不少私營傳播機構製作的節目成本低、受眾多,質疑港台存在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