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過渡屋假手於人 政府捱轟

立法會過渡性房屋及劏房事宜小組委員會昨開會,討論過渡房屋及安置政策。議員認為政府應主導過渡房屋項目,而非交由社區組織處理來推卸責任。至於政府租酒店及賓館作過渡房屋,有議員擔心隨經濟環境復甦後,酒店及賓館會選擇出租房間予遊客,令計劃未能持久實行。政府表示,下周會向酒店業簡介計劃,預計4月可正式申請,同時將規定租期最少兩年。

議員葉劉淑儀炮轟政府將興建過渡房屋假手於人,交由非牟利組織打理,擔心會造成「妹仔大過主人婆」的現象,認為當局應增撥資源,親自主導項目。

她亦質疑當經濟利好之際,酒店業在商言商,寧願出租予旅遊業,質疑「租得幾耐作過渡性房屋」。議員謝偉銓則批評政府推展過渡房屋的進度緩慢。

活化工廈計劃參與率低

對於政府擬將工廈改裝做過渡房屋,議員柯創盛指活化工廈計劃參與率低,呼籲當局要「華麗轉身」,為計劃提供更多彈性及優厚條件。他又指,過渡房屋的宣傳不足,不少市民未能獲悉有關資訊,建議當局考慮將過渡房屋作為其中一種房屋階梯。

至於租酒店做過渡房屋,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指,酒店業界期望能夠日租彈性處理,惟政府強調要有至少兩年租期。他又指,處理房屋問題要「多條腿走路」,利用非牟利組織營運過渡房屋能集合民間智慧,發揮組織背景,令項目更多元化。

團體促訂劏房租管措施

會前有團體請願要求增加及興建市區中轉屋作安置用途,並檢討安置政策。有劏房戶直言於3周前遭天台屋業主無理迫遷,幸得地區組織幫忙才能入住收容中心,免於流落街頭,促政府盡快制訂劏房租務管制措施及興建市區中轉屋。

政府去年成立「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今日開會。消息指,小組將向政府建議日後出租的劏房須設立「2+2標準租約」,即業主首兩年不能加租,並就加租設封頂機制,上限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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