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旗下公司解僱拒賠 前員工索償逾10萬

【本報訊】被傳財困纏身的香港航空,旗下香港貨運航空有限公司被前員工入稟勞資審裁處,指控公司欠薪、欠有薪年假、年終獎金、7日人工補償、醫療補償等多個項目,總涉及金額逾10萬元,案件昨於勞資審裁處首次提堂。

被指飛行事故報告造假

女申索人黃紹媚,答辯人香港貨運航空有限公司。申索人表示去年12月1日被通知遭到解僱,答辯人則指在12月17日完成有關早前飛行事故的調查報告,認為申索人於審計報告中造假、不服從及對公司不忠實,於12月18日即時解僱申索人,不予賠償。

暫委審裁官盧康慧提出質疑,指答辯人聲稱早前的飛行事故與申索人無關,但就以該個調查報告為依據去解僱申索人,認為此舉有殺一儆百之嫌,更稱「即係搵佢(申索人)出嚟做犧牲品!」而且答辯人於12月1日解僱申索人時,曾提及會賠償一個月代通知金,後又於12月18日反口,指要即時解僱,因此不明箇中關係,提醒答辯人需要充分理據才可構成即時解僱。

休庭片刻後,申索人撤回有關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申索,雙方就交通補貼一項達成和解協議,其餘項目將於11月15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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