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助清潔環境 政界倡懲教監管

【本報訊】本港垃圾圍城,衞生環境問題嚴重,不論街道、郊野公園、行山徑及海岸等,不時見到有垃圾堆積但無人理,教人倒胃口之餘,亦惹來老鼠等前來覓食,散播病毒。為有效改善問題兼善用資源,東方報業集團前日獻藍圖建議改革社會服務令,安排被判社服令的刑事犯協助清理垃圾,而垃圾蟲亦應被判罰執垃圾,建議一出贏得一片掌聲,昨日更有意見指可由懲教署負責監管相關工作,有資深懲教人員對此表示歡迎,政界亦對此齊讚好,促請政府盡快考慮及落實有關建議。

昨有意見指,懲教署代替社會福利署負責監管被判社服令人士清理垃圾較為合適。有資深懲教人員大力支持有關建議,指現時社服令非常寬鬆,成效未見顯著。該名人員認為,懲教署一向有做監管工作,根據法例監管指定的釋囚,故亦適合取代社署監管被判社服令的人士。惟有關改動牽涉保安局及其他政策局,要修改相關法例,亦要擴充懲教署人手,故期望政府盡快考慮及落實有關建議。

議員促增撥資源聘人手

議員葛珮帆大表贊成,指懲教署着重的「懲與教」,處理被判刑人士亦有豐富經驗,故她認為把被判社服令人士交由該署負責,十分合理。惟她提到,懲教署本身工作繁重,在各紀律部隊中人手流失率亦頗高,若實行上述建議,定會推高工作量,因此她希望政府如決定落實,需好好協調各部門工作,增撥資源及增聘人手,同時發展智慧監獄,調配空出的人手處理新工作。

議員柯創盛亦大讚有關藍圖實際兼有建設性,認為把相關工作交予懲教署負責,較現行安排合適。他又指,政府若作出相關改動,定必加重懲教署工作,因此建議先要諮詢該署、工會及相關持份者的意見,然後再考慮增撥資源,減輕署方工作,當真正實行時,還要設立過渡期,讓有關部門進行協調。

根據社會福利署資料顯示,過去3年每年平均約1,400宗因涉及不同罪行而被判處社服令的個案,有關人士的工作主要分成事務小組、服務小組和獨立式的單件工作3類,如髹漆、木工、簡單維修、簡單文書及圖書館工作等。有意見認為應安排他們負責清理垃圾節省公帑,亦可回饋社會,從而反思己過和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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