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4名泛民前議員就政府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下稱《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下稱《禁蒙面法》)提出司法覆核,去年12月已被終審法院裁定敗訴,終院原本頒下臨時訟費命令,下令敗訴的泛民前議員支付訟費給政府。
不過,終院接納泛民前議員的申請,指本案是政府自《基本法》生效後首次引用《緊急法》去訂立附屬法例,明顯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昨天更改臨時訟費令,毋須敗訴的前議員支付訟費給政府。政府於2019年10月引用《緊急法》,以「危害公安」為由訂立《禁蒙面法》,24名泛民前議員其後提出司法覆核,終審法院於去年12月裁定《緊急法》和《禁蒙面法》都符合《基本法》,無論是合法與非法的遊行和集會都不可蒙面。
案件編號:FACV 6-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