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瀕危動植物檢控率低

【本報訊】本港過去曾發生多宗走私瀕危野生動植物的案件,單就去年便緝獲276宗,共檢控25宗,僅9%。政府代表昨解釋指,由於涉事公司多為本港物流公司,只是受託把貨物由香港中轉站轉送外地,並非幕後主腦。有議員建議將現時非法管有瀕危動植物物種等加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以增加偵查權力,並加強檢控。

去年檢控率不足一成

政府於2018年制訂《2018年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修訂)條例》,將涉及瀕危物種的走私和非法貿易的最高罰則提升,但未能打擊非法野生動植物貿易。漁護署資料指,2018年相關案件745宗,2019年有659宗,檢控率約3成,惟2020年涉及276宗案件,只檢控25宗,僅9%。

議員葛珮帆昨日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建議,將非法進口、管有、再出口和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載列的物種加入到《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即日後與盜竊、搶劫等罪行睇齊。她認為現行法例未有阻嚇性,「檢控唔到幕後黑手,拉咗好多又未有起訴」,認為有需要增加調查權力、反洗黑錢,期望可作出修訂。

另外,非牟利團體ADM Capital Foundation指,2018年及2019年香港野生動植物的緝獲量有所上升,共檢獲649公噸稀有且瀕危的野生動植物。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Amanda Whitfort表示,有迫切需要修訂《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納入野生動植物罪行。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保育總監David Olsen亦指出,香港野生動植物緝獲量持續增長,認為不能繼續縱容野生動植物販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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