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約7時起,中西區活倫臺1至4號的活倫閣、福臨閣、嘉倫軒,及衛城道9A-9C號活倫大廈的居民,被要求出示根據政府早前就該4幢大廈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期限內,曾接受病毒檢測的檢測結果電話短訊或相關證明。
須接受檢測 再拒遵從可判監
政府派員於該4幢大廈出入口查核住客的檢測證明,並到相關大廈內進行檢查,確認他們是否已按有關要求進行檢測。
行動中,政府共檢查了約130名居民的檢測報告,其中10名人士違反強制檢測公告,政府已向該等人士處定額罰款5,000元及/或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