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蛇案 8犯刑滿今回港 即押警方國安處

12名香港人蛇去年8月企圖偷渡到台灣途中被內地海警拘捕,去年底被發落,其中8人將於今日刑滿出獄,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及郭子麟。據悉,他們今早將分4批經深圳灣口岸返港,隨即移交予本港警方國家安全處,之後會被押到天水圍警署進行查問;由於部分人曾缺席應訊,法庭已頒下通緝令,警方會將有關人士回港的消息告知法庭,並會尋求法庭指示,是否交由懲教署羈押。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於去年12月30日作出裁決,裁定男子鄧棨然及女子喬映瑜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罪成,分別被判囚3年及2年,目前仍在內地服刑。餘下8人則被裁定偷越邊境罪罪成,判監7個月,由於內地計算刑期由拘留當日開始計算,故他們今日刑滿出獄。

分4批經深圳灣口岸遣返

據了解,本港警方已接獲內地方面就接收8名港人的正式通知,但由於疫情關係,8人將會分成4批,經由深圳灣口岸遣送回港。深圳警方預料於早上10時到達口岸,而本港警方則會等待押送,其後會安排車輛接載有關人士到天水圍警署查問,警方會讓他們致電家人並接受國安處人員會面調查。

雖然被遣送回港的8人於內地已完成服刑,但他們在港牽涉多項罪行,其中李宇軒涉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及「無牌管有彈藥」;鄭子豪涉「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

黃偉然涉「製造爆炸品」及「製造或藏有爆炸品」;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則同涉「串謀傷人」;李子賢則涉「暴動」及「襲警」罪;郭子麟則涉「暴動」、「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有消息指,由於他們因棄保潛逃及違反保釋條件,因此有機會被控以更多罪名。

另外,兩名未成年人士廖子文及黃臨福,去年底已移送返港,目前因涉及其他案件在處理中,兩人正在壁屋懲教所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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