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設單一部門處理垃圾

【本報訊】政府轄下有多個負責垃圾處理的部門,惟部門間出現延誤及重複工作,甚至互相劃清界線、推卸工作,導致本港垃圾圍城愈趨嚴重。有議員斥政府各部門間溝通出現問題,而最近更出現審計署與環保署對海上垃圾收集數目不符而「篤數」的情況,可見垃圾收集情況混亂長期未能解決,或因為處理垃圾的部門繁多令市民未能分辨;另有議員炮轟各部門間協調能力差,促政府設立特別職務小組專責處理垃圾問題,或由食物及衞生局全權負責統籌。

清理海上垃圾 涉開支逾億

審計署早前發表報告指出,海事處處理海上垃圾的開支急升,本年度即2020/21年已大幅增加至約1.02億元,當中9,500萬元、即93%用於支付外判服務,然而海事處呈報的海上垃圾收集量與環保署紀錄相距甚遠,海事處承辦商報稱收集約12.6萬公噸海上垃圾,環保署記錄的海上垃圾僅約2.5萬公噸,兩者相差逾10.1萬公噸,即承辦商報稱的數量較環保署統計多約4倍。對於政府多個部門處理不同範疇的垃圾,身兼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成員的議員容海恩直指各部門根本是互相推卸責任。

她指普遍市民不了解部門工作,只會認為政府間的資訊不流通、不清晰。至於早前帳委會召開公開聆訊,多名議員批評海事處在收集垃圾數字上,出現審計署的垃圾收集量與環保署紀錄不符的情況,容質疑事件凸顯承辦商辦事手法不完善,政府應考慮改善承辦商的投標方式,讓公帑用得其所之餘減少工作重複性。

斥有承辦商偷懶「掃過界」

容認為現時政府處理垃圾的機制欠缺溝通,應研究將垃圾、污水以及衞生問題統一解決,盡快對全港環境進行檢視及研究,再聯繫部門跟進,以後更應邁進至有專責部門處理垃圾問題。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何俊賢指出,曾目睹有承辦商在處理垃圾問題時偷懶,甚至「掃過界」,故曾經提出設立特別職務小隊處理垃圾問題。

他又指多部門處理垃圾問題容易造成協調問題,舉例指處理海灘及海上垃圾就出現分歧,多個部門如漁農自然護理署、環境保護署、食物環境衞生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及海事處共同處理,但清潔時間難以配合,有機會出現例如「海島垃圾冇人執」等漏洞。他建議成立特別職務小隊優先處理部門遺漏的垃圾,及後亦應研究是否由食衞局全權負責,或成立新部門處理全港的垃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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