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垃圾污染問題嚴重,街道堆滿垃圾,爆疫舊區三無大廈的後巷及天井是播疫溫床,就連郊野公園亦滿山垃圾,當中不少是口罩,海岸垃圾亦「無人理」,變成垃圾圍城。雖則多年來有不少團體自組義工團到郊野及海邊「執垃圾」,但助力有限,而一直有意見指可安排被判社會服務令(社服令)的刑事犯清理垃圾以節省公帑,有議員認為有關建議值得參考,令社服令人士可以反思己過之餘,又更貼近其回饋社會的判刑原意,有社工質疑僅安排社服令人士作簡單的院舍維修或到醫院做義工等工作,其成效能否達到回饋社會的社服令原意,促請當局檢視調整社服令的工作範圍。
根據社會福利署資料顯示,過去3年每年平均有約1,400宗,因涉及不同罪行而被判處社服令,而由2019至2020年度至今年2月底,接受社會服務令及感化服務的監管個案分別有2,015宗及2,724宗,當中前者最少有1,315宗順利完成,39宗未能順利完成;後者則有1,171宗完成,111宗未完成。另翻查資料,在涉及反修例案件的判刑中,亦有不少被告被判社服令。
對於履行社會服務令的人士被分配接受甚麼工作?社署回覆查詢指目前被批社服令人士的工作主要分成事務小組、服務小組和獨立式的單件工作三類,如油漆、木工、簡單維修、園藝、為社區內的長者或殘疾人士等提供服務、簡單文書、圖書館工作及接待等提供協助。
實際上,坊間過去一直有意見認為執行社服令人士應劃一指定為清潔街道、郊野及海上等垃圾的工作。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委員葛珮帆表示,社服令的原意本是讓履行社服令的人士可透過義工服務回饋社會,從而反思己過和改過自新,故亦同意有關讓有關人士清理垃圾的建議。她認為與其做一些小修小補的工作,倒不如讓他們去清潔香港更來得有意義。
葛解釋,近年郊野公園垃圾量急增和海上垃圾的長年問題仍未解決,而疫情下亦更加凸顯舊式樓宇後巷的垃圾堆積、鼠患不絕的清潔力度不足問題,故認為安排社服令人士清潔香港既可協助犯事者改過自新,又可以有助抗疫及改善香港的環境,令他們從辛苦清潔裏學會更加珍惜香港,反而是一個雙贏的安排,認為政府應認真考慮建議。
本身是註冊社工的大埔區議會前議員譚榮勳同樣贊成有關建議,指法庭可就14歲或以上干犯可判監禁罪行人士判處社服令,規定違法者在社署感化主任監管下,於12個月內完成不超過240小時的無薪社會服務工作。他認為目前社會大眾對判監、刑罰等方面的關注度相當高,質疑僅安排社服令人士作簡單的院舍維修或到醫院做義工等工作,其成效是否能達回饋社會的社服令原意。
譚又指把社服令項目擴充至清理香港垃圾的建議,在他記憶中已有逾15年之久,認為當局應嚴正檢討現行的社服令工作內容,以及加入更有意義的無償工作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