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討論過土地供應,這星期從公營房屋流轉切入房屋供應和建屋時間問題。
工聯會一直主張「公屋為主、資助房屋為輔、私人市場作補充」為原則的房屋發展策略,認為政府應增加措施,鼓勵有需要的資助房屋業主將單位回售予房委會,以協助更多有能力的公屋居民以較合理的價格自置居所,一方面加強資助房屋單位在非私人市場流轉,同時加快公屋單位流轉,建立房屋置業階級。筆者必須強調,資助房屋(包括租置計劃、綠置居和居屋)的本意是協助公屋和有需要的市民,以較合乎他們能力的價格置業。然而,過去出售後的資助房屋,除非業主出現嚴重經濟困難而交回單位予房署,否則單位大多會進入私人二手市場,結果是不時出現「居屋樓王」甚至「租置公屋樓王」的報道。這樣的情況,顯示資助房屋流入私人二手市場,完全失去資助房屋政策的初衷!
而因過去資助房屋可流入私人二手市場,政府擔心出現重複資助問題。這個問題又源於政府過於簡化重複資助概念,令所有房屋資助僅一次性。筆者認為,交回居民以原有公營房屋單位換購新單位以改善居住環境,是有需要的,有關資助也只是延續而非重複。只要資助房屋沒有流入二手私人市場,就可避免重複資助問題。
居屋過去一直是以市場價格折讓一定百分比,但這種定價方式,在私人市場樓價被大幅哄抬下,對市民幫助有限。私人市場樓價,某程度上只是反映有資本人士的購買能力,與大部分本地市民的購買能力無關。再者,市民縱然可勉強以省吃省用買下單位,但勉強真的冇幸福,樓價已侵蝕了打工仔大部分薪水,減低了市民的其他消費能力,對其他行業發展以至創新創業,都有嚴重影響。雖然綠置居是以成本為基礎的定價方式,但到今天為止,筆者認為綠置居仍只是試驗性質,供應少,而且令資助房屋制度更複雜。所以,筆者認為大家可以多思考資助房屋的未來,是否更應朝向不流入私人市場和成本為基礎的定價,來協助市民置業。
筆者認為,除了增加資助房屋供應流轉,加快資助房屋建屋速度也是相當重要。首先是城規會加快資助房屋的土地規劃更改申請的審議時間,特別是如何避免有濫用覆核程序的情況。其次是從房屋圖則上,減少執着在樓宇和單位結構特色設計。一個設計合理的圖則,可以一則多用;而特色設計可以投放在非入則的公共空間,如地面的花園等休憩空間和設施等,以減少設計成本和時間。甚至單位設計上更多彈性,由業主自己找室內設計和裝修,既可減輕成本,也可減少不必要的建築廢物。
筆者希望透過上面的拋磚引玉,讓大家更多思考香港未來房屋政策的出路。筆者也聽過更進取的建議,例如在內地為港人覓地建屋。正如中央強調「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沉迷過去半世紀的炒樓熱後,香港出現的是市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無論是政府還是每一位市民,都需要有全面改革的精神,思考和改變公營房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