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申公務探訪在囚者被拒

【本報訊】深水埗區議會主席楊彧於本月以公務理由申請探訪在囚人士,被懲教署拒絕,該署對有關事件不作評論。惟有資深懲教人員指,過去有區議員持續探訪因反修例示威被羈押或定罪人士,而探訪目的與在囚人士福祉無關,由於恐有關情況會嚴重影響在囚人士改過自新,署長胡英明即時指示所有公務探訪申請,必須與區議會職能相關才可批准。

資深懲教人員:有人鼓勵繼續抗爭

楊彧昨日在社交網站發文,指本月初向懲教署申請公務探訪一名原居於深水埗的在囚人士,並提出理據,稱要協助對方處理公屋申請及社會福利等事宜,但懲教署最終未有批准其申請,並獲該署出信建議其「如有需要可考慮以親友方式探訪該名在囚人士」。他續指,對上一次成功申請公務探訪已是去年6月。他認為,在囚人士親友探訪每月只有兩次,每次30分鐘,這寶貴的時間要留給至親,故希望署方恢復議員公務探訪權利。

有資深懲教人員指,因過去曾有不少區議員持續探訪因反修例示威被羈押或定罪的在囚人士,期間會不斷提及要繼續抗爭,不要因入獄改變鬥爭思想,甚至鼓勵不要認罪,又謂出獄後會替他們找工作,探訪目的與在囚人士福祉無關。以上情況嚴重影響在囚人士改過自新,署長即時檢視有關探訪安排,指示所有公務探訪申請必須與區議會職能相關才可批准。

懲教署則回覆表示,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指出現行法例並沒有就區議員公務探訪在囚人士訂明特別安排,區議員如要公務探訪在囚人士,須事先向署方申請,並提供資料和理據,確認有確切需要執行與區議會職能相關的公務。署方會就每宗申請作出考慮,如相關區議員未能提供足夠理據,該申請將不會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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