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 完善廚餘分類 食肆可獲豁免

垃圾徵費計劃已醞釀逾15年,有議員透露,政府為爭取於今個立法年度落實草案,再作讓步,當中最矚目的是若然食肆可完善執行廚餘分類,將獲豁免收費。但有議員對於政府是否可提升廚餘處理量存疑,直言若廚餘最終只是落入堆填區,將被業界及市民「鬧爆」。

政府為垃圾徵費草案「箍票」,作出數項承諾。該法案委員會主席易志明向本報透露,政府承諾在草案獲通過後,第一,將提供18個月的適應期予公眾,並向市民每日提供垃圾膠袋,藉此培養習慣;第二,若然食肆可完善廚餘分類,將獲豁免收費;第三,度過18個月適應期後,政府將與議員商討,才在環境事務委員會通過真正的實施日期;第四,政府將成立小組,與議員就着法案草擬工作緊密溝通,完善文書工作。

易志明擔心計劃對市民而言,是百上加斤。他同意在適應期後,政府應聯同議員觀察屆時的社會狀況,在時機恰當時再通過真正的實施日期。

倘最後「去晒堆填區」 定遭鬧爆

一直關注草案的飲食界議員張宇人指業界處於困難時期,原本預計小型及大型食肆每月分別需繳付約3,000及3萬元的垃圾徵費,更會存有加價空間,業界將成為主要的付款人,故堅決反對政府「拎住支棍打業界」。對於政府現時作出讓步,張坦言業界無可避免地製造大量廚餘,需肩負社會責任。相信在獲豁免收費的情況下,業界會樂意配合廚餘分類工作,亦不需增加額外人手及開支。但政府現時根本未能全面處理食肆的廚餘量,張憂慮政府未必能於時限內完善設備,若然廚餘最後「都係去晒堆填區、焚化爐」,業界及市民均會「鬧爆」。

環境局:其餘棄置物仍需付費

環境局就垃圾徵費的回應,指政府原建議12至18個月準備期,經討論後可應要求,以18個月為基本安排。而食肆若妥善回收廚餘,不用付此部分垃圾費,情況就如一般人若可妥善回收可回收物,這些回收行動可省其垃圾費,但其餘所有棄置物仍需按例按量付費。另外,局方會考慮安排讓住戶更好適應及培養習慣,當中可考慮在合適短暫期,試用政府提供專用垃圾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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