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邦續缺席 相思灣村違建道路案 押後4‧21單方聆訊

【本報訊】西貢相思灣村被揭有人疑非法於綠化地帶上違法建路再借勢發展,涉事公司中邦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中邦)及兩名個人業主各被規劃署票控一項「沒有遵從恢復原狀通知書」罪。兩名個人業主早前已認罪及被判罰款,但中邦卻一直沒有出席法庭的聆訊。案件昨天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聆訊,中邦依然缺席,控方遂向裁判官申請,由控方證明已把傳票送達予中邦,法庭已接納該申請,案件押後至4月21日再聆訊。

控方申證明已送達傳票

由於證明送達傳票的程序毋須在法庭公開進行,裁判官決定與執達主任會面做確認,又指若控方成功證明已送票傳票,案件將排期至4月21日進行由控方證明指控的單方聆訊。司法機構網頁事後顯示,法庭將於當日進行單方聆訊。

傳票指,被告中邦發展有限公司、劉仲屏及劉治延於2020年2月12日至4月10日,沒有遵從日期為2019年11月12日的通知書命令,將涉案土地恢復原狀。劉仲屏和劉治延較早前已經認罪,分別被判罰款2.57萬元和5.57萬元。

據已認罪被告所承認的案情指,涉案地盤是綠化地,不宜發展,規劃署2019年8月20日視察時發現地盤內鋪上混凝土小路,顯示曾進行填土工程,由於該工程屬違規,規劃署於2019年11月4日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相關人士於2019年11月11日或之前停止填土工程。規劃署於2019年11月12日再往視察,發現填土工程已終止,遂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要求恢復土地原狀,即移走填土物料及會種草。惟該署職員案發期間多次視察,發現仍未將土地回復原狀。 案件編號:STS 685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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