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教師分別被控在住所非禮一名未成年人士,並在一間中學內襲擊該人,案件昨天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否認控罪,獲准繼續保釋,裁判官將案排期至8月17日開審。控方今天表示,審訊時將傳召6名證人,由於事主X未成年,故申請讓X透過視像系統作供。此外,審訊將以英語進行,預計需時3日。
28歲被告黃福榮,報稱教師,他被控於2019年4月13日,在其位於沙田的住所內非禮X,以及於同年10月某日,在何文田一間中學內襲擊X。案件編號:FLCC 34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