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律政司代表開庭前暈倒

【本報訊】港鐵沙田站前年9月發生示威衝突,一名男技術員被指向警員眼睛照射強光,一名女公司經理則涉嫌投擲金屬物件擊中一名督察,另一名男子則涉嫌用雨傘圖阻止警員關上車站控制室大門。案件於上周起在區院審訊,但昨天開庭前,代表控方的律政司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伍淑娟在法院停車場暈倒,需要送院檢查,法官因此下令休庭,將案押後至今天續審。由於伍昨天未能親身到法庭,律政司特別派員將有關情況通知法庭。據律政司方面表示,伍暈倒後已立刻被送往醫院,她其後已清醒及等待接受診治。

3被告押後今續審

3名被告依次為劉婉玲(46歲,女公司經理)、謝嘉綸(44歲,活動策劃員)及李俊霖(28歲,技術員)。劉及謝被控一項暴動罪,指兩人於2019年9月7日,在沙田港鐵站參與暴動。劉再被控一項襲警罪,指她同日同地襲擊督察劉俊豪。李則被控一項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同日同地抗拒督察劉俊豪,及在B出口管有兩支雷射筆。案件編號:DCCC 33,19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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