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財政預算案》公布政府會寬免4季差餉,房屋委員會擬將差餉寬免轉歸住宅租戶,合資格租戶將獲分攤差餉寬免額。該會擬於下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內按月轉歸租戶,以等額抵銷租戶每月應繳的租金。每個應課差餉物業首兩季以每季1,500元為上限,其後兩季以每季1,000元為上限。差餉寬免受此上限限制的公屋租戶,首兩季約有1.48萬名,其後兩季約有22.29萬名。
房委會表示,所收而轉歸住宅租戶的差餉寬免總額,預算最多是23.76億元。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評估公屋差餉是以整座/整層計算,在整個財政年度有效。房委會根據整座住宅大廈獲得寬免的差餉總額,按單位的室內面積攤分,轉歸有關住戶,所有出租住宅單位,包括中轉房屋單位在內,均會受惠於是次差餉寬免措施,惟涉及收取租值補償金的單位除外,原因在於相關租約被視為經已終止。
現居於公屋的綜援受助人,亦會納入是次差餉寬免措施之內。不過由於綜援租戶的租金循直接支付租金機制繳付,房屋署將與社會福利署跟進此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