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學男教師涉嫌在校內分別非禮3名男學生,包括觸摸他們的肚臍下方、大腿內側及乳頭等部位。他受審後被區院裁定其中兩項非禮罪罪成,涉及兩名男學生,但餘下3項涉及另一名男學生的非禮罪則不成立。法官李慶年昨天判刑,指被告在職期間侵犯兩名學生,他的行為違反誠信兼無悔意,但為教化被告,遂判他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時指,昨天是被告吳浩楠的36歲生日,他出生藍領家庭,立志成為老師,而且一直勤奮努力,案發前有機會晉升為英文科科主任,同事亦對他的工作態度讚賞有加,前途可謂一片光明,但相信案件令他難以重執教鞭,他更經歷兩星期的鐵窗生涯,對他已是深刻的教訓。辯方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一切正常,重犯機會低,親友對被告涉及案件亦感震驚及傷心,多名親友並為他撰寫求情信,冀法庭輕判。
法官判刑引述相關報告指,被告認為自己錯在過於坦白及直言,而且對他人及自己要求高,對於事件令家人產生壓力感到遺憾,報告亦認為他抗壓力不足。法官直言被告面對的控罪嚴重,其行為違反誠信,他又未有展示悔意,仍然推諉是敵對老師誣陷他,但考慮到兩名事主並未因而受到創傷,被告亦是一名勤勞的老師及得到家人支持等,教化及導向總比懲罰好,遂判他社會服務令。
控方案情指,被告於案發時在觀塘一間中學擔任英文科教師,他於2015年3月至2016年5月期間,在校內分別趁與男學生X及Y獨處時,乘機非禮他們,X及Y於案發時都是15歲。案件編號:DCCC 57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