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冠肺炎疫情之下,許多新人無法如期舉行婚禮,人生計劃被打亂,婚期一改再改,牽一髮動全身,早已預訂好各種婚禮服務均受影響。消委會接到投訴,有投訴人因疫情取消婚宴,被告知須賠償14萬元;亦有投訴人購買海外婚禮攝影服務被改為在港拍攝,欲取消取回訂金不果;也有投訴人的新娘化妝服務只可改期一次,婚禮再次延期後不獲退訂。
投訴人於結婚年半前訂下某酒樓集團的婚宴服務,並支付三期訂金合共7.2萬元,惟因疫情影響取消婚宴,投訴人與商戶多次查詢均沒有回覆,後因疫情反覆,決定取消婚宴,但反被商戶要求按合約條款繳付消費總額七成,即14萬元的賠償。
另外,有投訴人於香港某公司購買到日本輕井澤的婚禮攝影服務,惟因日本實施限制入境措施無法前往,最後提出退訂被拒,損失約8千元訂金。亦有投訴人因婚禮延期,與化妝及造型服務公司商討延期,惟公司指早前因疫情關係改期一次的投訴人不可再次改期,訂金亦不被退回,損失約6千元訂金。
消委會提醒,疫情下消費者應該於簽訂合約之前,與商戶了解更改或取消時的具體安排;也可考慮分階段付款,減低損失;以及留意合約有否訂明取消條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