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退休 1.2萬警員可申請 無礙同袍晉升

政府早前計劃延長公務員退休年齡,以紓緩人手不足及青黃不接等問題。警隊本月亦獲政府開綠燈,正式批准於2000年前入職的警務人員可透過「超過訂明退休年齡的警務人員繼續服務」計劃,延遲退休5年至60歲,涉及人員的職級由警員至高級警司均可,下月1日正式實施,預計有1.2萬名警務人員符合申請資格。

自前年反修例示威發生後,警隊不少人力需用於止暴制亂及治安工作,加上《港區國安法》正式立法後,需增撥大量警力處理,警隊因此出現人手緊絀等問題。警務處助理處長(人事)陳民德向傳媒表示,由於部門未來10年每年均有約800名警員退休,相信新計劃能為警隊補充人手,並強調計劃不會為年輕警員晉升造成阻礙,反而能讓他們累積經驗。

未宣誓效忠 不足10警員離職

陳續謂,有關計劃並非所有申請者均能延長退休,當中需符合體能、紀律及綜合過往行為表現審批。另外,自從港府要求公務員宣誓效忠港府及《基本法》,有不足10名警員離職。

需評估體能紀律及過往表現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表示,自反修例示威後,警務人員對延遲退休的想法和意欲較以往更為積極,希望憑自身能力服務社會和維持治安,故協會對有關計劃表示歡迎。他指出,有關延長退休安排並非新鮮事,以往警員亦可在原來55歲退休時,向部門提出申請,只是政府現時推出有關計劃,讓更多人員申請。儘管符合資格的警務人員約有1.2萬人,但並非每人都能夠獲批,主要視乎警員的身體狀況,如能否繼續支持執行劇烈的警務工作;其次是服務警隊期間的表現和紀律,亦是遴選的考慮因素。

對於計劃會否影響其他人員晉升情況,他又指,晉升與否都是考慮能力為先,並非有多少位置就安排多少人晉升,故認為影響晉升情況不算很大。

警方表示,一直通過積極的策略及措施招募及挽留人才,以配合部門行動和服務需求。當空缺出現時,將會透過適當的晉升、招聘和多項延長人員服務年期的措施填補。而「超過訂明退休年齡的警務人員繼續服務」計劃將讓2000年6月1日前入職政府的現職非首長級警務人員申請延長服務至6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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