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公務員豈止宣誓咁簡單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日前透露,公務員宣誓或簽署法定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事宜的最新進展大致完成,約有200人拒絕宣誓或簽署,會作了解及跟進處理。

俗語說勉強無幸福。這約200人依隨心願作出自行的抉擇,對人、對己、對社會未嘗不是好事,正所謂明人不做暗事,光明磊落總好過貌合神離幹活。正所謂大路朝天,各走一邊。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

特區政府是香港最大的請最多人的僱主,撇開政治要求先不論,也必須樹立這一龐大企業的自身正向文化,提升企業全體僱員的道德標準、品格水平、履職要求,讓企業全體僱員都同心同德,為實現企業的目標,作出努力貢獻。人人以企業為家、為企業分憂、為企業的得着而喜、失着而憂,同坐一條船,同舟共濟,患難與共。

那麼這個企業定必會由小到大、由弱到強,建立和發揚起這個企業的優秀傳統及光榮使命。何況政府不是一個經濟性質的企業,而是承擔着《基本法》賦予的使命,而建立的地方政府的地方政權性質的政府組織,更需要在全體公務員中大力培養和建立這樣有承擔、有理想、有作為、有遠見、有治港能力的公務員隊伍。而最低限度和起碼的達標要求是700多抓住大小權柄的AO(政務官)應是這樣的治港骨幹人員組成,否則政府這座大廈的樁腳便不穩不牢。

因此,全體公務員必須宣誓或簽署聲明只是最起碼的第一步,讓公務員本人對公職承擔義務樹立明確要求,也讓公眾可以根據憲法和《基本法》監督公務員的行為操守。但最重要的是,在全體公務員中用「五常法」進行有計劃、全覆蓋的國情教育、國安教育,加深認識和了解憲法和《基本法》,才能使公務員隊伍萬眾歸心,同心協力,成為團結和帶領700多萬市民建設香港的中流砥柱,而不只是提供服務的公僕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