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閉幕之後,特區立法會復會將要審議陳茂波財政司長提交新一年度財政預算案。筆者促請立法會議員和政府官員在審理過程中,必須關心長者的福祉,對那些長年累月為香港社會默默貢獻的老人家多點人情味,讓他(她)們感覺多一點安慰感。正所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每個人都有老去之時,今天的長者生活,就是我們明天處境的寫照。
在這份財政預算案中,有兩個涉及長者福祉的問題,值得所有關心長者的立法會議員鍥而不捨地跟進,一個是政府代繳電費每住戶1,000元,另一個是政府擴大乘車優惠享受範圍的同時,把優惠每次二元車費,加百分之五十,增至每次3元。兩項措施都是給予全港長者,但用長者的反感回應說話來形容:「真是一啖沙糖一啖屎。」令政府護老敬老的好意頓失。
財爺波叔提出代繳電費1,000元,這本是減輕全港電費用戶負擔的好措施,但必須按市民的實際情況加以在實施過程中優化及細化。早在上屆政府曾俊華任財政司司長之時,也採用過代繳電費的紓困措施,其時筆者作為立法會議員經過廣泛收集長者的意見後,向曾俊華反映要允許長者有完全的電費補貼額使用權,不要逼長者在一個年度內耗盡補貼額,既不環保,又脫離實際。實際情況是許多雙老或獨居長者非常環保,生活的耗電量極低,有可能兩三年或更長時間也未必盡用政府的補貼電費額。當時便向政府請願及反映長者的訴求,延長補貼使用期及最好不設限期,又或政府發代金券處理餘額,何況所有行政費用早已由兩間電力公司承擔。幾經交涉後,曾司長才允延展長者使用權多一個年度,但仍然令許多慳電長者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中國古語有句名言提醒當政者「勿因善小而不為」,為此,立法會袞袞諸公請拿出關心慳電長者一份熱心,促請政府及早吸取過往經驗,改善落實的細節,確保慳電長者可完全使用其1,000元政府補貼的電費金額的權利,不要一刀切對超過使用時限便取消,給予更長使用金額的時間或以代金券代替未用完的餘額,是完全可行的辦法,何況行政費早已是已出之物由兩電承擔,毋須額外公帑開支。
中國古語還有一句警世箴言提醒當政者:「莫以惡小而為之」。引用來促請政府勿忽視長者的不滿,一意孤行,悖逆民意,把原先早已實行多年的長者及傷健人士的乘車優惠收費加價百分之五十,由兩元加至3元一次。相形見絀的是內地多個城市給長者早已獲得免費乘搭公交。
香港的乘車優惠不但沒向前改進,反而倒退減優惠加收費,不合情理有三:其一,八達通濫發不記名的優惠卡所引致的濫用問題,早已涉嫌該公司與運輸機構打龍通呃政府錢,搵政府補貼之笨。對此,執法部門理應立即徹查跟進,把違法者繩之以法。豈可捨本逐末,把長者作替罪羔羊?
其二,政府實施擴大優惠至60至64歲長者乘車優惠,所需工本費用,完全是政府必要的行政開支,豈能向65歲以上的長者打主意,除非這是一個橫蠻無理、倒行逆施的執政者?
其三,如果政府當局認為只加長者每次乘車優惠車貴一元,無傷大雅,長者不會計較的話,正正應了上文警世箴言:「莫以惡少而為之」。此舉只能令全港長者覺得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領導的本屆政府不尊重長者,出爾反爾,無口齒,專「蝦」老人家,留下永不磨滅的印記。請問IQ 160的羅致光局長是否要林鄭揹這個黑鑊?而且還要遺臭萬年地揹一世?
本文提出的兩個問題的改善建議,考驗立法會議員對長者的關愛。
王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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