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 不因長期離港失身份

【本報訊】社交群組近日流傳:「入境處update(更新)咗,36個月無返過香港就無咗香港人身份!」入境處澄清,屬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除非申請退出中國國籍或申報國籍變更,否則不論他們是否長時間不在香港,也不會失去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指相關的傳聞有誤導公眾之嫌,特此澄清。

入境處指,留意到社交群組流傳一些訊息,指該處近日更改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政策。該處指,自香港特區於1997年7月1日成立以來,據《入境條例》附表一第7段,非中國籍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在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後,有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將喪失其永久性居民身份。至於屬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除非向入境處申請並獲批准退出中國國籍/申報國籍變更,否則他們仍是中國公民。不論是否長時間不在香港,也不會失去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又強調,上述法例自1997年7月1日起生效,期間並沒有作出任何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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