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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射燈:本報直擊 電子煙彈任添「丁」 轉攻外賣避追查
賣家先是向買家提供產品價目表 ,當中可供選購的煙彈有近二百款。
疫情催生「宅經濟」,市民轉向網上購物,連帶違法電子煙彈買賣亦變成外賣化。不少電子煙店轉做網上銷售,部分更以多買多送作招徠,惟所售煙彈不少含有尼古丁,而未經註冊銷售即屬違法。本報直擊違法電子煙外賣交收,最快約兩小時便可送到。有專家直言,煙販網上賣煙已成趨勢,「地下化」交易令執法部門難以追查。議員直斥違法售賣「添丁」煙油猖獗,部門需嚴厲打擊。
疫情重創各行各業,電子煙生意亦無可幸免,不少煙販開拓網上銷售渠道,網上隨便搜尋,便可發現不下10間電子煙網店,售賣電子煙機、煙彈等產品,並以快遞、智能櫃自取等方式交收,部分更提供電話落單及即時送貨服務。
聲稱付款後 最快兩小時收貨
記者日前聯絡電子煙「熟客」周先生(化名),透過電話熱線聯絡賣家,賣家向周提供的價目表,煙彈價格由110元至160元不等,電子煙機則最少280元有交易,下單後最快兩小時,就會以速遞送到。
賣家承認煙彈含3.5%尼古丁。
買家下單近六小時後,送貨員便把貨物送到。
買家訂購一部電子煙機及三盒煙彈。其中包括日本生產的含尼古丁煙彈。
周選好貨品,下單近6小時後,速遞員把貨物送到,當中包括含尼古丁的煙彈。事實上,周在下單前曾詢問賣家其訂購的煙彈是否含尼古丁,對方直認不諱該煙彈含3.5%尼古丁。而由賣家提供的貨物清單中,有近200款來自各地的電子煙彈,水果、薄荷及各種口味應有盡有,但當中不乏「添丁」煙彈。
旺角一家電子煙專門店,陳列出電子煙機及各式煙油等多種產品。
市民點睇
除了網上電子煙商店,實體電子煙店亦愈開愈多,其中旺角一家電子煙專門店,只要向店員表明想購買「添丁」產品後,對方表示有純尼古丁油可供選購,約180元就有約30毫升,買家可自行添加於煙油之中,但他指因產品屬違禁品所以未有展示,待顧客確認購買才會交貨。
沒詳列明成分 構成健康風險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含尼古丁的電子煙屬藥劑製品,需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才可在本地銷售或分銷。然而據衞生署紀錄,本港目前並沒有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註冊為藥劑製品,換言之本港市面上能購買到的含尼古丁煙油、煙彈均屬違禁品。
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主席湯修齊亦承認,發現電子煙販逐漸改變生意模式,由以往格仔舖寄賣轉而至開設實體店及網上銷售平台。他又稱煙販會透過於網上平台向年輕顧客招徠,將吸食電子煙營造成新潮的行為,甚至邀請外國KOL於網上推銷產品。而所售煙彈均沒有展示健康警告的標誌包裝,亦沒有詳細列明成分,對用家構成健康風險。
湯又稱現時電子煙網上交易增加執法部門追查難度,而運送本地貨件不涉報關程序,前線員工亦未必有專業知識分辨煙彈是否違法,從而沒有對相關貨件加以查察,令煙販有機可乘。湯建議執法部門採用不同手法打擊網上銷售,加強突擊搜查非法售賣相關電子煙油產品的商戶,同時加強從源頭堵截問題煙油經空運貨物、郵遞及快遞渠道流入本港。
「如果多重中間人,拉人都冇咁容易。」議員陸頌雄直指,售賣「添丁」煙油情況猖獗,銷售手法更是層出不窮,港府有必要加強針對電子煙走私及網上銷售的調查和執法,例如增加放蛇次數。
涉電子煙案 被捕人數升4倍
海關發言人表示,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此外,任何人在沒有有效進口許可證下進口藥劑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而海關過去3年共查獲129宗涉及含尼古丁電子煙產品的案件,其中被捕人數期內大幅上升,由2018年的11人,上升至2020年的55人,升幅高達4倍。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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