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蛇案 8犯月底移交回港還押 部分案件2024年開審

【本報訊】12港人蛇案中,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等其中10人,去年12月於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被判囚7個月至3年,另外兩名事發時未成年男子則被移交本港警方處理。「12港人關注組」昨在社交媒體專頁公布最新消息,指其中被判監7個月的8名港人,將於本月22日刑滿後移交回港,預計回港後會即時還押,其中部分案件排期至2024年審理。至於該兩名事發時未成年者現時在本港壁屋監獄還押。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去年12月30日就9男一女的控罪作出裁決,其中鄧棨然和喬映瑜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罪成,分別被判囚3年及兩年,鄧被判罰款兩萬元人民幣,喬則被判罰款1.5萬元人民幣。其餘8名男子,包括李宇軒、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及郭子麟,則被裁定偷越邊境罪罪成,分別判囚7個月及罰款一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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