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去年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初期,市民一度瘋搶物資,即使連廁紙亦被搶購一空,甚至成為劫匪打劫的目標。3名匪徒於清晨時分,覷準送貨工在超市外卸貨的時間,持刀劫去價值600卷廁紙,總值一千多元。警方調查後迅速起回贓物,並將3名匪徒拘捕歸案。他們昨天在區院承認搶劫罪,暫委法官張志偉指出,不能因涉案物品價值不高,便否定它們當時在市場上的價值,判各被告監禁40個月。
3名被告依次為何智良(27歲,倉務員)、李甄陶(34歲,運輸工)及李業堂(30歲,紮鐵工人)。他們承認於去年2月17日在旺角道惠康超級市場外,劫去50包共600卷廁紙。辯方求情稱各被告事後已感後悔,又指案件並非精心策劃,而且被盜物品價值不高,僅值1,695元,更全數被起回。首被告在法庭上向事主道歉。
法官判刑時指,香港於案發時受疫情影響而出現搶購潮,不能因涉案物品價值不高,便否定它們在市場上的價值,而3名被告夥同犯罪,他們備有手推車,可見他們犯案時有簡單策劃,他們各自的角色互相配合,故罪責相同。法官考慮到被告認罪、過程短促及貨物被起回等因素,判各被告監禁40個月。
案情指,案發當日清晨5時許,何智良與一名男子在被劫超市外詢問正在卸貨的超市員工,查詢超市何時開門,他們問完後隨即離去。何稍後折返該超市門外,並拿出一把生果刀指嚇員工,另外兩名被告則同時在貨物中取走廁紙,3名被告繼而逃去。警方接報調查後,同日早上7時許便在旺角一間酒店起回被劫走的廁紙,3名被告事後被拘捕。首被告警誡下說:「唔係我提議攞廁紙(口架),係阿堂同細佬提議,我揸住嗰把唔係刀,係保鮮紙連紙筒嚟。」第三被告則表示:「我唔知發生咩事,係細佬叫我幫手推啲嘢。」 案件編號:DCCC 59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