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接種兩星期,接近10萬人接種,便已出現3宗死亡個案及多宗嚴重事故,新冠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開會,討論4宗個案,指其中一宗死亡和兩宗要深切治療的個案,都與疫苗無直接關係。餘下一宗死亡個案要等待詳細解剖報告。若要向政府疫苗接種保障基金提出索償,申索人需要由註冊醫生及專家委員會證明事故與接種疫苗有關,或者未能排除相關因果關係。言下之意,有3宗個案已被初步DQ,相信索償非常困難, 另外一宗遺屬除了承受家人離世的慘痛,還要看着他的遺體被劏肚開腦,雙重折磨及二次受傷, 最終能否獲得賠償,亦是未知之數。
最新死者是71歲男子,是首宗在私家診所接種科興疫苗出事死亡,亦是3位死者中唯一沒有長期病患,所以官方不能把死因推給過往病歷,且看又會怎樣搬龍門撇除關係。
委員會強調,本港每日平均有10人死於冠心病或中風,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一個會行會走的人,打了疫苗數天後病死,或多或少都有一定關係。若果其他病會致命,為何不早死或遲死,偏偏接種後才死?政府想藉專家委員會一句話來擋架,實在太低估大眾智慧。
設立疫苗接種保障基金本來是為了給予市民信心,希望全民接種增加群體免疫力,令到新冠肺炎疫情盡快過去,香港可以重新振作,但口講得漂亮,實際進行卻顯得孤寒又卸膊,市民只見一大堆語言偽術,又何來信心呢?
若果高官想救火,懂得利用公關技巧,應該換個態度,橫豎10億元已經拿出來作為基金用途,有死亡事故便盡快賠償,速速「磅水」,讓市民看見政府有誠意,亦可以令事件盡快平息,避免再發酵打擊全民接種疫苗計劃。疫苗長期擺放至過期,會浪費億元計金額。擴大接種疫苗優先群組,給人心急清貨的觀感,無補於事,還是直接賠償最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