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公布,政府斥資360億元,透過儲值支付平台,逐月向市民發放共5,000元的消費券。明愛長者聯會在本月3日至7日訪問了1,020名60歲以上長者,當中55%人不同意消費券以電子方式發放,較傾向以現金發放;有72%人不同意消費券不能累積金額,有80%人期望可一次過發放,可用作購買金額較大的家電或家具。社福機構認為長者獲得消費券後多解決日常需要,如街市小檔若能接納有關電子支付,才能真正令長者受惠。
該會在明愛安老服務中心旗下24個長者服務單位,透過電話訪問逾千名長者。結果發現,92%受訪人認為電子消費券以八達通最為便利,但有55%人仍不同意以電子方式發放,較傾向以現金形式發放。調查又發現,近70%人平均每項物品的消費額為60元以下,屬低消費一群,而76人%指日常多自行煮食,62%人會在街市購物,因此若街市檔位能用到電子消費券,他們才能受惠。
居於天水圍的92歲曹伯伯表示,收到電子消費券會用作買餸和雜貨,由於金額不能累積,估計會多買米作存倉。他認為電子消費券若能儲在八達通最方便。明愛長者聯會認為,消費券限時太短造成被迫消費,未能用得其所,故建議延長使用限期,以半年或以上最為合理。另外,為免長者未能適應使用模式,建議政府改以一次性發放消費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