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迷姦水性侵盜竊3男女 男客服主任認10罪 囚9年10個月

【本報訊】遊樂場所男客戶服務主任於兩年內利用「迷姦水」犯案,除用它迷暈認識多年的中學女同學再摸胸非禮及拍照外,又用它迷暈女網友,在酒店內強姦她,再拍照及盜取其財物,更向一名菲律賓男子下手,提出與他進行性交易,再趁機迷暈他和盜去其財物。該男子昨天在高院承認強姦、盜竊及非禮等10罪,法官指判刑需反映公眾對其行為厭惡,判被告監9年10個月。

向菲漢提出性交易 趁機偷走財物

24歲被告蘇梓俊承認一項強姦、兩項盜竊、兩項非禮、一項藏毒及四項使用藥物意圖犯罪及干犯性罪行。案情指被告於2019年1月11日透過交友軟件認識23歲女子X後,約X在酒店見面。被告其後把迷姦水倒進X的咖啡內,X飲用後不省人事,翌日醒來身上只穿上胸圍,其Apple Watch及400元現款、內褲都不翼而飛。警方經調查後拘捕被告,被告承認用網上購入俗稱「F水」的迷姦水迷暈X,趁X暈倒時,沒有使用避孕套下與X性交,然後拿走其財物。警方亦在被告手機內發現3張X睡在床上及X身份證的相片,並在被告家中搜出一瓶氟硝西泮及唑吡呾液體混合物,另有一瓶迷幻藥粉末。

警方調查後再發現,被告於2018年12月18日在微信認識一名26歲菲律賓男旅客A,雙方同意在酒店進行性交易。被告讓A喝下F水混合伏特加,A感到暈眩及視野模糊,被告趁A到浴室洗澡時,偷走A的提款卡及不同國家的貨幣,約值5.7萬元。

另外,被告亦向警方供認,曾在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間,向其22歲中學同學兼好友Y使用F水,希望與Y有親密接觸。他供稱在到訪Y家時伺機下藥,趁她暈倒時觸摸其胸部等近一小時,在Y的家人回家前離去。警方發現被告管有17條偷拍Y洗澡的影片,以及19幅拍下Y胸部、腹部及臀部等的相片。

法官李運騰判刑指,本案案情極為嚴重,被告重複地把有害物質加於飲品內,是有仔細計劃且邪惡地執行,罔顧該些物質會傷害事主,足見被告對社會確有實際危害風險,亦令案件有加刑因素,判刑需反映公眾對其行為厭惡。而兩名女事主的創傷報告均顯示事件對她們有影響,有事主更出現創傷後遺症需醫生作治療。

案件編號:HCCC 27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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