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堵路掟磚放火 4人否認暴動

【本報訊】前年10月1日荃灣爆發嚴重警民衝突,一名中五男學生被警員開槍射中左胸受傷。4名當日被捕的男女否認暴動罪,案件昨天在區院開審。控方指,當日在200人佔據道路,警方拘捕被告等人後,被其他示威者投擲汽油彈,警員需擎槍戒備。

4名被告依次為陳珩(39歲)、陳金國(20歲)、李振文(26歲)、郭小琴(23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一帶參與暴動,而首被告再被控於當日用火意圖損壞他人財產。案中原本還有一名被告馮清華(22歲),但馮早前棄保潛逃,已被法庭頒下拘捕令。另外,中槍男生曾志健(18歲)及博士生邱宏達(26歲)本為同案被告,惟兩人已經成功申請分案處理,曾及後棄保潛逃,法庭已對曾頒發拘捕令。

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下午有大批示威者於荃灣區聚集及用雜物堵路,新界南機動部隊前往進行掃蕩。其時,約有200人佔據海壩街,並設置路障、傘陣等與警方對峙,及向警方扔磚及汽油彈。警方小隊副指揮官陳文傑警告眾人散去,否則進行拘捕,後又發出催淚煙及「速離,否則開槍」的警告,在警告無效下,警方施放多枚催淚煙及橡膠子彈。

首被告稱擬幫人急救

期間,有人朝警方防線走上前,以可燃液體在行人路上點火,造成一條火線,首被告白布蒙面,手持一把與別不同的淺藍色摺傘,把一幅狀似橫額的物件扔向火堆,又有一人把燈箱踢向火堆。

警方其後快速推進掃蕩,並拘捕4名被告。當警方看管着其中3名被告時,有示威者再度聚集及再向警方等投擲汽油彈,期間一名便裝警員需擎槍戒備。警方及後撤退,並把各被告押到大河道北近荃灣街市街的天橋底,此時首被告曾一度試圖逃走。首被告及後在警誡中,表示是有牌急救員,打算有需要的話替人進行急救,其餘被告警誡則保持緘默。案件編號:DCCC 868/2019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