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自置居所對香港社會經濟的影響」簡報資料,昨日已討論過兩個範疇,今日繼續。
三、誰有能力購買住宅?回歸時,有能力置業的,不論是哪一個組別,都是佔兩成左右,比較平均,只是退休人士比例低一點,16.5%。到2019年則有了很大變化,35歲以下年輕人組別跌了三分之二,而其他組別(60歲以上、退休人士和曾接受高等教育人士)卻升了一倍,這說明年輕人未有經濟能力承擔買樓。由1997年至2019年,本地生產總值升了109%,但私人住宅單位總值卻升了190%。而樓價在15年內升了4倍。年輕人畢業,進入社會工作大約10年,基本上薪金追不上樓價。自置住所就轉到入息高以及儲蓄多的長者和曾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手上。
四、激化貧富懸殊。由於這15年樓價是火速上升,持有物業的人(佔51%),其資產增值遠遠高於無物業的家庭,再加上租金昂貴,擁有物業成為製造貧富懸殊的一個要素。而諷刺的是,香港是全球10大富裕城市,但140萬市民卻要在貧窮中生活和掙扎。
面對這個情況,回歸後4個特首都說房屋問題是重中之重,但除了首任特首任內大量興建房屋,其餘特首的建屋量都下降。
要改善香港人的住屋問題,筆者建議(1)加入「人本經濟」概念,建立第二房屋市場:政府須放棄以自由市場經濟和積極不干預的價值和眼光處理住屋問題,應該是市場歸市場,住房歸住房,各不相連。換句話說,政府設立第二房屋市場,日後房委會興建的出售房屋,只容許在新的售價政策下,售予或轉售予符合居屋資格人士或房委會。
(2)落實服務八成無物業家庭:現時居屋入息限額是單身人士為3.3萬元,是收入最高的兩成。而二人或以上家庭,入息限額是6.6萬元,是全港家庭收入最高的16.5%。換言之,房委會日後須服務全港84%無物業合資格家庭。(3)設立跨部門的土地規劃小組,早期由特首領導,尋找土地,合理地分配予市場、第二市場和出租公屋。小組並建立土地銀行以應付不時之需,運作順暢後,小組交由政務司主理。(4)與發展商和土地大業主商討合作發展房屋(包括私樓和公營房屋)計劃。(5)適當填海。(6)考慮黃遠輝主持的「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建議。(7)設立臨時居所,讓輪候公屋3年或以上的家庭可以遷入暫住,直至公屋輪候降至3年。
香港的財富是香港人的,政府只是管家,但這個管家卻不以人為本。政府賺得千億萬億,但市民連合適的居所都欠奉。住,是人的基本,政府須盡全力,用盡方法和法規興建足夠住屋,令市民安居樂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