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9年11月大批示威者佔據理工大學校園,兩名被困理大校園內的中學生報稱不適,召救護車要求送院,警員到場要求他們出示身份證,他們卻訛稱沒有攜帶,其後被發現將身份證藏在鞋內。該兩名學生各被控一項提供虛假資料意圖誤導警員罪,其中一名早前認罪的學生昨天在九龍城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令。
兩名被告分別是鄭啟駿(18歲)及李佳豪(16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21日,在尖沙咀康達徑尖東救護站,在救護車內訛稱當時沒有身份證明文件,企圖誤導警務人員。鄭承認控罪;李則不認罪,其案件將於4月23日審訊。
辯方求情時引述感化報告,指鄭事後已有悔意及願意改過,亦明白當時說了愚蠢的大話,希望法庭給予機會。裁判官判刑時表示,鄭坦白認罪,而且相對年輕。根據有關報告,鄭成績平平,但家人指他循規蹈矩,案發後已有深刻反省,明白當時盲從他人說話是錯誤的決定,他承諾日後會奉公守法,專心讀書。裁判官鄭念慈接納被告有悔意及有改過的決心,認為判感化令為合適的處理方法,下令鄭未來在學習、交友上,均須遵從感化官指示。案件編號:KCCC 82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