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逃跑百米需警棍制服 青年否認拒捕

【本報訊】一名青年被指於前年10月在旺角拒捕,期間不但無視警員警告,更擺動身體企圖掙脫警員控制,最終警方需以警棍擊打其大腿5次,才能制服他。該名青年否認抗拒警務人員,案件昨天在西九龍法院開審。

20歲被告李駿昊,報稱任職侍應。他被控於2019年10月5日,在窩打老道65號地下外抗拒執行職責的督察21982。

時任西九龍衝鋒隊指揮官譚健燊供稱,當日凌晨零時許,他乘警車在旺角一帶兜截,期間見到一批穿黑衣的人士聚集,他們見警員前來便四散。警車加速追捕,至案發地點對開譚落車,在約5米外見到孭藍色背囊的被告並展開追截,沿途多番說:「警察,咪走!」惟被告沒理會。

譚憶述,他跑約100米後追及被告,用左手捉着對方的右手。此時,被告卻左右擺動身體,試圖大力「揈甩」他。譚再次警告無效後,取出警棍並擊打被告右大腿外側5次,此時被告終放棄抵抗,譚及其同袍合力將被告制服。譚認為,自己作出口頭警告時聲音響亮,現場環境不算嘈雜。

同案被告昨開審前認罪

同案另一被告是17歲收銀員李熙駿,他被控於同日在窩打老道72號的公眾地方攜有一支長約115厘米的鐵枝。他昨日在案件開審前認罪,法庭下令將他繼續還押至3月17日,等候其背景、更生中心等報告後判刑。案件編號:WKCC 246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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