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9人上訴 控方:主事者志在衝擊社會

【本報訊】在2014年發起及煽動佔領行動的戴耀廷,與陳健民、朱耀明等9人,前年4月被區院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罪成。他們的上訴申請昨日於上訴庭續審。控方回應上訴方論點時強調,本案主事者在起事前已籌劃逾年半,顯然是要盡力量衝擊社會。而從對社會的妨擾程度來看,他們面對的控罪絕對合乎比例。

指眾被告控罪合乎比例

針對上訴人指本案事前的計劃與佔領爆發當刻不同,不可以一條串謀罪概括的論點。律政司的大律師引用案例回應,一個整體的犯法協議、與一個依附大協議之下的特定計劃是可以共存的。大律師又指,案中戴陳朱3人花最少18個月去構思醞釀佔領行動,並事先表明會有數千甚至過萬人參與,目的就是要盡力衝擊社會。

上訴人提及,指他們無法預知有人會被煽惑、及被煽惑者會有何反應,因此控方提控的「煽惑他人煽惑」罪名不清晰。控方就回應指公眾妨擾的法律原則已有大量案例可鑑。而且從事件發展的程度來看,上訴人對社會造成的妨擾已遠超合理程度,他們面對的控罪並非超乎比例。今日控方將繼續陳詞。案件編號: CACC 12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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