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28暴動案 23被告不認罪

【本報訊】前年7月28日中環遮打花園一個有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在開始不久便演化成警民衝突,當晚有24人在中上環落網並被控參與暴動罪,案件昨天由區院移師到西九龍法院開審。其中有一人認罪候懲,其餘23名被告則否認控罪受審。

警指已給多次機會離開

總警司陳思達作供指,當日已給予在場人士多次機會離開,但示威者仍堅守防線,警方作出拘捕行動,是要令犯法人士付出代價。

24名被告依次為張智麟、陳梓康、鍾泓洋、徐慶鈞、陳希雋、崔耀明、林少峰、蔡澤新、楊智昇、林勝如、黃頌恩、黃錦珊、李少康、周錦濤、莫卓煇、黃飛鴻、簡健煌、張嘉聰、譚詩妙、羅萬泳、蔡寶如、譚伊婷、陸映慧、黃柏賢,他們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7月28日,在西邊街和皇后街之間近德輔道西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第15被告莫卓煇另控襲警罪,指他同日在上環宜必思酒店外用右手肘撞向總督察鄧智兆胸口。第4被告徐慶鈞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即一部無線電收發機。僅簡健煌認罪,判刑待審結後處理。控方開案陳詞指,有直接證據指控其中11被告參與暴動時的行為,而另12名被告則可從被捕制服的情況和過程、衣着和裝備、逃匿證據等,證明他們有參與暴動。案件編號:DCCC 87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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