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失業大軍人數節節攀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至今仍堅拒設立失業援助金,稱若要提供失業援助或保險,須考慮防止濫用等問題,包括是否容許曾月入數百萬元的失業市民領取等。有學者解釋,若港府設立失業援助制度,將影響勞資雙方的行為,或會誘使更多基層或青年寧願領取失業金度日,拒絕自食其力。
香港中文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劉佐德全球經濟及金融研究所常務所長莊太量解釋,現時領取最低工資的基層,以及剛大學畢業的青年,每月月薪僅得一萬多元,若失業援助金定於每月6,000元或9,000元,相當於其月薪的一半以上,同時亦可節省交通費用,或令打工仔感覺「着數過返長工」,寧做兼職過活。
至於僱主日後解聘員工是否無後顧之憂,他認為,僱主解聘員工仍要按勞工法例賠償遣散費,不會「零成本」,但就擔憂若本地經濟下滑,部分僱主會因生意額大跌,與員工「夾埋」,讓其自行辭職兼領取失業金。他又提到,設立有關制度亦要考慮金額等,否則有可能形成「無底深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