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解散港台 一了百了

綿綿不絕,必有亂結;纖纖不伐,必有妖孽。檢討港台專責小組發表逾百頁報告,羅列香港電台最少7宗罪,從編輯管理制度到處理投訴機制,從員工管理到財務管理,從物料採購到資訊科技管理等等,沒有一個範疇不存在問題,證明這間公營廣播機構早已爛到入心。港府空降一名政務官接任廣播處長,這能解決問題嗎?當然不可能。

不說不知道,這間小小電台竟擁有735個公務員編制職位,另有逾2,200名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真可謂廟小妖風大,難怪每年耗費逾10億元公帑。如果這些錢用得其所,為社會帶來正能量,納稅人也許不會計較,但事實恰恰相反,港台節目不僅充斥垃圾,而且專與政府作對,甚至與黑暴沆瀣一氣,連涉及暴動罪的男藝員也獲得聘用,連立場偏頗的女助理節目主任也獲延長合約,這豈止是慷納稅人之慨,簡直是藏污納垢。

港台工會還在死撐,指專責小組的報告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其實早在多年前,審計署已揭發港台管理混亂、帳目不清、成本高昂、收視極低,更有腐敗之嫌,如今多年過去了,這些問題不但沒有任何改善,反而進一步惡化。上個年度港台收到約2.9萬宗公眾投訴,這是欲加之罪嗎?過去兩年港台7度被通訊局裁定投訴成立,發出一個嚴重警告、3個警告及兩個強烈勸喻,這也是欲加之罪嗎?

不管怎麼說,港台是政府部門,必須遵守規章制度,而不能以傳媒機構自居,拒絕政府及公眾監管,更不能以「編輯自主」為幌子,充當反中亂港喉舌。如果港台員工抗拒改革,那就乾脆殺台算了,員工可以到外面追求所謂「編輯自主」,港府可以節省一大筆經常開支,市民也樂得耳根清淨,不是皆大歡喜嗎?反正港台已經爛到入心,小修小補根本解決不了問題。何況今時今日資訊發達,公營廣播機構已無存在價值,港台早就應該丟入歷史垃圾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