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11月11日有人發起全港「三罷」,當日一名20歲男子在上水遇到警方截查即逃走,被制服後揭發藏有士巴拿、螺絲批及對講機。他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兩罪,他承認前一項控罪,後一項則在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粉嶺法院主任裁判官昨判他兩罪均入更生中心。被告之後申請保釋外出就定罪上訴,但法庭拒絕讓他擔保。
被告李家杰,報稱任職營業員,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上水天平山村管有一個士巴拿、一支螺絲批,以及無牌管有一部對講機。辯方進一步求情指,報告內容正面,因被告的身體狀況關係,認為勞教中心並不合適,惟建議判入更生中心。案件編號:FLCC 89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