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港台須正本歸源 按《約章》辦事

檢討香港電台(港台)管治及管理專責小組前日發表檢討報告,羅列港台至少7宗罪,更明知男演員涉嫌暴動被捕卻照常聘用,外界不但敦促盡快落實改革,甚至要求「摺埋」一了百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昨出席電台節目時強調,過去兩年港台節目出現嚴重違規個案,更被通訊局裁定投訴成立,故必要處理有關問題,期望港台未來能按照《香港電台約章》(《約章》)的規定和守則辦事。

政府前日在報告公布前一刻,才宣布原定今年8月約滿的廣播處長梁家榮,已與政府商討並同意提前解約,並由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李百全在3月空降接任。邱重申,梁提早離任是按合約條款處理,又認為不應單憑李的背景,去斷定他能否履行職責。被問到如何評價梁在任5年多的工作表現,邱未有直接回應,僅強調其作為部門首長,履行《約章》下所有責任是責無旁貸。他又希望新任處長及每位港台員工均能以《約章》為藍本,正本歸源、面對挑戰。

尋上級意見 應有詳細指引

出席同一節目的商經局常任秘書長梁卓文則強調,梁家榮提早完約是基於雙方同意。至於由哪方首先提出?梁卓文指,問題涉及細節及合約安排,僅強調是基於公務員管理的程序及機制處理。他又指,明白在新聞採訪上難以事事由總編輯決定,但應有更詳細指引列明如何處理較棘手情況,認為現行指引未能與時並進,不同節目的敏感程度亦可能不同。他透露,當局稍後會與港台商討,列明在甚麼情況下可以較多尋求上級意見。

此外,邱在節目中又重申,港台角色既是政府部門,亦是公共廣播機構。對於有人形容港台作為政府部門,必須成為政府喉舌、唯命是從,邱認為並非合適說法,指出港台作為傳媒機構有編輯自主,形容即使節目批評時政及政府施政亦是「天公地道」。

編輯自主不代表不受約束

但邱亦強調,港台的編輯自主並不代表在出錯時不能被批評,或者不受《約章》的框架所限制和約束。

年花10億元公帑的港台過去表現劣迹斑斑,近年頻頻被批評立場偏頗,過去兩年7度被裁定違反廣播機構節目守則,遭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一個嚴重警告,以及3個警告。專責小組前日發表逾百頁報告,羅列港台至少7宗罪,炮轟港台編輯管理制度存有缺失、投訴處理機制欠透明度,甚至存有利益衝突及有人力資源重疊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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