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放寬晚市禁堂食令,惟前提要顧客須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或留低個人資料。為防市民不登記資料,食物環境衞生署竟將大埔墟街市及熟食中心走火通道的防煙門以鐵鏈鎖上,備受批評。消防處人員昨早到場檢查後確認違規,防煙門才解封。食環署封鎖防煙門消息一出,隨即被轟反智,發生火警時或會阻礙逃生。
涉事熟食中心位於大埔墟街市二樓,市民除正門外,也可從熟食中心的載貨電梯大堂出入,熟食中心內另有走火樓梯往地面,但載貨電梯大堂的防煙門前日被發現由食環署鎖上,而兩道出入熟食中心的防煙門,其中一道亦被食環署以鐵鏈鎖上,再以膠帶圍封。熟食中心後方3道出入平台的玻璃門亦以膠帶圍封,市民須由其他出入口進出平台。
本報記者昨到現場,發現上述兩道被圍封的防煙門經已解封,無人看守,僅貼上「請使用其他出入口」的告示,同時有約6名消防人員到場視察,為防煙門拍照。而熟食中心3道出入平台的玻璃門目前已不見膠帶,大門推上即可進入。整個熟食中心有多個出入口,其中客用升降機大堂、從一樓通往二樓熟食中心的扶手電梯大堂,以及載貨升降機外,均有職員看守,並登記市民資料,惟人數眾多,不時見到有人疑在無登記情況下進入熟食中心。
大埔區議員林名溢引述食環署職員稱,昨晨消防處曾前來檢查,確認違反消防條例,故食環署已解封該門,並提醒食環署,要讓市民在非緊急情況下透過其他有檢疫措施的入口進出。
林認為,原先被封的兩個防煙門距離雖短,但假如湊巧火勢堵塞唯一出路或人流太多,還是有機會構成危險。
根據《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任何人如容許物件阻塞場所內的逃生途徑,或將逃生途徑以任何鎖或其他器件關牢,以致在火警或其他災難一旦發生時,不能在毋須使用鑰匙的情況下隨時方便開啟,或實質上增加逃生困難,即屬犯罪。首次定罪可被判罰款10萬元,重犯則每次定罪可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
本報已向食環署及消防處查詢,惟截稿前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