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蕭源洩試題案 上訴押後判決

【本報訊】著名中文科補習導師蕭源串謀洩露試題上訴案,於高院續審,控方力陳以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告蕭源和另一名上訴人張國權屬合適,並指張任主考員要顧及公眾利益,事件涉濫用職權。法官押後至5月20日判決,兩上訴人獲准續保釋。

控方指主考員違公眾利益

3名上訴人分別是蕭志勇(即蕭源)、張國權和蕭的妻子蔡盈盈(即蔡怡)。蕭被指2016年至2017年期間,要求與兩名擔任中學文憑試中國語文科口試主考員的大學同學,分別向他洩露試題和評分準則,以供他在Facebook發布應考策略。3人去年被裁定兩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蕭源判監14個月,張和另一名無上訴的主考員各判監8個月。蕭和張之後獲准保釋外出候上訴,他們要求高院撤銷他們的定罪或減刑,蔡則就獲判無罪後不獲訟費提上訴。

蕭和張最初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但控方後來改控他們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方昨指,如有充足理據,律政司有權改以其他控罪控告,而本案所涉及的議題是公權被濫用。雖上訴人指案件只是關於洩密,但實際上因為案件涉及主考員,他們亦應被視為公職人員,要維持考試公平公正,並維護公眾利益。控方認為涉案主考員違反上述原則,比「監守自盜」更嚴重。又指,蕭源是「補習名師」,他取得試題的目的是為商業用途,故張向蕭披露試題明顯屬違反誠信,並且是與蕭串謀行事。案件編號:HCMA 1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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