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前年10月1日凌晨到灣仔軒尼詩道一個懷疑用作儲存示威物品的單位搜查,檢獲白電油、玻璃樽及布條等可製造汽油彈物品,事後控告屋內5人及租用單位的一人串謀暴動及串謀非法集結罪。案件於去年12月開審,主審法官沈小民昨日裁定6名被告全部無罪釋放。
案中6名被告為23歲電競選手張浩輝、21歲學生胡凱富、21歲文員陳子斌、25歲文員蘇美莉、17歲學生李盈莉及24歲無業的沈卓勤。他們被控於前年9月28日至10月1日,在香港串謀他人參與暴動及非法集結。控方指前年10月1日凌晨,警方突擊搜查涉案單位,當時5名被告在單位內睡覺。警方並在單位內搜到防毒面具、黑衫、對講機等示威常用物品,及白電油、布條及空樽等製造汽油彈的材料。而涉案單位則由第六被告沈卓勤透過網上短租平台租用。
法官指,控方請求法庭從單位搜出的物品作推論,單位是用作儲存示威物品、及供示威者休息之用,但控方提供的證供不足以令他作出唯一合理推論,肯定在單位內被捕的5名被告從事非法活動,故判他們全部無罪。
另外,單位業主是透過AirBnB租出單位,並無跟租用人有任何接觸,業主向法庭講出的租用人名字,亦跟第六被告不同,因此法官不能肯定第六被告與單位有關係,故此他的控罪也不成立。案件編號:DCCC 908,918/2019